沮授向着燕北再度行礼,王义等护卫共二百人,携千柄青铜兵器装置大车之上,列队待行。
“将军,沮某这便起行了。”
燕北走上前去,探手为沮授整理衣袍,燕北正要点头,突然想起什么动作一顿,飞快地从怀中甲胄之间摸出个以三层麻布包裹的小包递给沮授,麻布外还沾着些许干泥。
“这是出汉地时关内的乡土,临行送别,燕某无以为赠,便使汉地厚土,代燕某庇护诸君。”说罢,燕北躬身作揖,身后甲士同礼,沮授还礼,王义等人亦躬身。
“沮君!”沮授正待离开,燕北突然又喊了一声,抓过沮授的手臂沉声说道:“事可不成,人必回还!”
这是燕北的特点,士大夫重礼,而燕北不重礼,他只在乎情谊。沮授的脸轻轻扯动了一下,难得以手重重握了燕北的胳膊一下,轻轻点头,旋即转身上马,高声道:“起行!”
“起行!”
王义也向燕北点头,飞身上马于沮授左右飞奔,传告二百名护卫相互驱赶,朝着北方鲜卑部落前行。
燕北领着众人久久眺望,直至这支属于自己的使节队伍渐行渐远,越过一座大沙丘,再也看不到踪影才作罢。
麹义的脸色不太好看,如此盛大的祭祀之礼,就算他在迷信鬼神的凉州都没见过几次,上万军士在大漠中引颈高歌来送别沮授……联结鲜卑大部酋长的主意是他出的,此次出使也本该让他去,可如今无论盛大的祭礼与一件大功都与自己无关,他的心情自然不会好。
更何况他知道,这场祭礼只限于沮授。若是他麹义出行,燕北必然不会组织如此祭礼,恐怕只是抓着自己嘱咐几句不要与鲜卑部落起冲突罢了。
人比人?
无非是给自己找不痛快罢了。
“将军如此尊敬沮君,却不知沮君是否一样尊敬将军?”
整场祭礼,麹义都在燕北身边,作为燕北身边的部将,他的地位不亚于高览,甚至能比肩孙轻等黑山旧将。
“怎么,麴兄不痛快了?”燕北笑看麹义一眼,反问道:“沮君难道不值得如此尊敬吗?”
麹义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,带着不以为然地的语调瓮声道:“沮君是值得,麴某只是为将军不值罢了。将军以国士待沮君,他焉能以国士之礼报将军?”
“既然沮君值得燕某去尊敬,那燕某自然就该如此尊敬。”燕北笑了,边走着便拉住一个士卒命他取些酒送至中军帐,这才转过头对麹义说道:“至于沮君是否会同样尊敬燕某,我想是不会同样的。如果燕某不值得尊敬,那无论燕某做什么,旁人都是不会尊重燕某的,但若燕某值得,那沮君自然会以他自己的方式来尊敬我。”
说这话时,燕北神态间散发着极大的自信,这就像麹义带了兵、孙轻骑上马、高览摸到枪……这是人在自己所专精的技艺面前的自信。
世故人情,燕北便是此道的行家里手!
看着哑口无言的麹义,燕北笑的豪迈,在军帐前张开双臂喝道:“来人上酒,诸君且在燕某帐中饮酒作歌,静候沮君佳音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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