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癞子对待狗真比对待亲爹还亲。
当初偷盗王家的训獒宝典是为了生存,因为那时候非常窘迫,他跟刘婶走投无路。
不学个一技之长根本无法糊口。
现在,他把训狗当成了兴趣,职业,还能奋发图强的生意。也是为了活得有尊严。
其实所有大梁山人都已经脱贫,都不再为生下来活下去而忙忙碌碌。
吃饱穿暖的人,就是为了活的有面子,有尊严。
而面子跟尊严和钱有直接的关系,有了钱就可以有尊严。
大癞子想活成一个站得直压不垮的人。被人仰慕的人。
成功是可以不择手段的,人们看到的只是环绕在成功者四周的光环,没人去在乎光环背后的龌龊和肮脏。
大癞子抱着狗又亲又搂,首先冲进洗澡间,帮着小狗洗澡。
整整换了三盆水,才看清楚这条狗的本色,果然浑身洁白,毛发油亮。
给狗洗澡是不能用洗衣粉,洗洁精跟润肤露的,化学东西对狗的鼻子不好,会影响它鼻子的判断能力。
所以癞子就用清水洗,加上开水,兑到不凉不热。
洗完以后用毛巾擦净,然后用吹风机烘干,小狗就显得光洁亮丽了。
它的毛不长,特别短,一根根肋骨条也很明显。眼睛里弥漫着一层眼屎。
癞子可以看到小狗喘气的时候,肚子跟风箱那样一鼓一张,还有伴随着轻轻颤抖。
它的病不是吸血虫病就是蛔虫病。饭量很大,吃进去的营养都被肚子里的虫子给夺走了。
所以它很瘦。
训獒宝典上有关于狗病的治疗方法,也是王家的不传之秘。比现在的兽医要命名一百倍,一千倍。
很多兽医查不出来的病,宝典上都有记载。
大癞子对那本书背得滚瓜烂熟,当然知道狗得的什么病。应该是一种吸血虫病。
那种吸血虫是因为狗舍不卫生而传播上的,幼虫细小,一旦进去狗的身体,立刻会盘结在血管壁上,随着血管壁无限延伸。
而且这东西还会相互吞噬,最终剩下最健壮的那条吸血虫。
成年以后的吸血虫,跟狗的大动脉血管一样长。专门夺取血液里的营养,吞噬红细胞。
所以狗就会出现贫血,头晕,恶心,低烧等现象。
治疗这种病,西药根本不管用,必须要使用中药,将中药搅拌在狗食里,半个月以后,吸血虫就会死掉,狗就会健康成长。
第二件事,就是大癞子跑了一次药店,杂七杂八买回来很多中药。
他按照宝典里的方法配置了药方,然后给小狗喂了下去。
第二天早上起来,小狗屁股一撅,就拉出很长一条大虫子。
五天以后,其他血管里的虫子也全部排除干净。
七天以后,狗的食量大增,毛发出现了光泽,精神也抖擞起来。
小狗跟大癞子的关系越来越亲密。
这是一条懂事的狗,知道眼前的电灯泡光头是自己的主人,主人把它从死神的手里拉了回来。
它感激不尽,伸出舌头不断去舔大癞子的脸,也去舔它的光头,弄大癞子一脑袋唾沫。
可大癞子一点也不嫌脏,还抱着小狗在床上打滚。
他准备训练这条斗牛梗了,接下来是先给它取个名字。
名字当然越霸气越好。
他想了很多名字,几乎翻烂一本字典,好名字也没取出来。
最后他随便在字典上指了两个字,第一字是米,第二个字是菲。
于是,小狗了有了名字,叫米菲。
还真好听,像个女孩的名字,非常贴切,因为这本来就是一条小母狗。
大癞子几乎将所有的精力全部费在了米菲的身上,利用饼干引诱它,训教它。
他让它叫唤,叫唤几声就吼几下,吼对了就赏它一块肉干。
他让它咬着自己尾巴打转转,说转几下就转几下,说对了同样会得到一块肉干。
很快人跟够产生了默契,大癞子让狗干啥就干啥。
三个月以后的狗,是训练的最佳时间,因为它刚刚出生不久,对这个世界一点也不了解。
往往瞅到的第一哥喂食的人,它就会铁定认为这是自己的主人,并且对这个主人产生好感,唯命是从。
让狗听话,只不过是训獒师的第一步,最关键的是教会它战略战术,还有身体的灵敏程度跟爆发力。
有的狗天生凶悍,力大无穷,有的狗就是后天培养。
大癞子没福气,遇不到小白那样的纯种雪獒,米菲也没有遭遇小白那种跟兄弟残杀的血腥。
所以,米雪命中注定,不会有小白那样的凶狠,也不会有小白那样的忠诚。
可他的先天条件好,遗传了上一代斗牛梗的基因,斗牛梗生来就是獒的天敌。
天生的敏捷,让它的速度是雪獒的一倍半,尖利的牙齿咬合程度是雪獒的五到六倍。
而且这东西咬上就绝不的松口,知道敌人被咬死,还会拖着它的身体奔跑。
大癞子对米菲充满了信心,完全可以跟王天昊的小白一较高下。
可他做梦也想不到会白白为别人做了嫁衣,以后的米菲不但没有让他如意,反而被王天昊的狗给拐走了。
那时候的小白爱上了米菲,米菲也爱上了小白,一公一母两条狗成了夫妻,全部归属了王天昊。
当然,这是后话了。
大癞子有了奋斗的目标,整天在狗场忙活。
从二丫的斗狗场弄来的二十多条狗长得很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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